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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漂白剂(二氧化硫)的快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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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卫食品安全检测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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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我国允许使用的漂白剂,主要包括亚硫酸钠(Na2SO3)、亚硫酸氢钠(NaHSO3)、低亚硫酸钠又名保险粉(Na2SO4)、焦亚硫酸钠(Na2S2O5)、焦亚硫酸钾(K2S2O5)和硫磺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硫。这些漂白剂用于食品中解离成亚硫酸,亚硫酸有还原性,显示漂白、脱色、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但用量过大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份并对人体产生损害。本方法适用于食品中漂白剂使用量的快速检测。如果样品二氧化硫量超标同时又检测出样品中含有甲醛,可以判定样品中加入了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雕白块)。
| 品 种 |
残留限量 |
| 白糖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5g/kg |
| 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5g/kg |
| 薯类淀粉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3g/kg |
| 婴幼儿铁强化糖果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5g/kg |
| 葡萄、黑加仑浓缩汁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5g/L |
| 果汁浓浆(稀释10倍后)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15g/L |
| 食糖、饼干、粉丝及其他品种 |
二氧化硫残留量≤0.1g/kg |
| 黄花菜 |
二氧化硫残留量≤0.2g/kg |
| 发酵酒、葡萄酒、果酒 |
以游离二氧化硫计:残留量≤0.05g/L |
| 蜜饯、果脯 |
以游离二氧化硫计:残留量≤0.5g/kg |
2 样品处理: 2.1 无色水溶性固体样品(如白砂糖、冰糖、果糖、饴糖等),准确称取2.0g样品,置入具塞三角瓶中,加入10~20mL蒸馏水或纯净水,加入5滴1号试剂溶液,盖塞振摇溶解后测定。 2.2 其他固体样品(如粉丝、竹笋、干果、干菜、蘑菇、蘑菇罐头等),将适量样品捣碎,或用粉碎机粉碎后,准确称取2.0g样品,置入具塞三角瓶中,加入10~40mL蒸馏水或纯净水,加入5滴1号试剂溶液,盖塞振摇提取2分钟(用超声波提取器提取1分钟的效果更好),将溶液用滤纸全部过滤(尽量减少溶液的损失)到另一具塞三角瓶中得到澄清溶液后测定。 3 试剂处理 临用前,将黑色包装袋比色管中的试液置入4号黑色溶液瓶中,当一次使用不完时,应倒回比色管中用黑色包装袋包好保存。 4 测定 向待测液的三角瓶中加入5滴2号试剂溶液,盖塞轻轻摇动50次,加入3滴3号试剂溶液,(当待测液大于20mL时,1~3号试剂溶液均应适量增加),用4号溶液(滴瓶直立式)滴定,每滴一滴溶液后都要摇动几下,滴至出现蓝紫色并30秒不褪色为止,记录4号溶液消耗的滴数。取与样品相同体积的蒸馏水或纯净水(空白溶液)按相同的测定方法测定,按以下公式计算样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X=
| X —样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g/kg,L; |
0.016—换算系数 |
| G1—滴定样品溶液消耗4号溶液的滴数, |
M —准确称取的样品的重量,g; |
| G2—滴定空白溶液消耗4号溶液的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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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说明 5.1 在取样量2.0g 的情况下,每1滴4号溶液相当于0.008g/kg的二氧化硫,由此可推算出用4号溶液滴定某些食品时按残留限量计算不应超出的滴数(减去空白消耗后的滴数),如残留限量≤0.05g/kg的食品不应多于7滴,≤0.03g/kg的食品不应多于4滴,≤0.1g/kg的食品不应多于12滴。当取样量改变时,应按公式计算。对于测定结果超出国家标准规定值的样品应重复测定并送实验室精确定量。 5.2 萝卜、蒜、辣椒中含有硫化物成份对测定有干扰,选择样品时应加以注意。 5.3 本方法不适于有色泽或色泽较深的样品。 5.4 以游离性二氧化硫计算残留量的样品,操作中不加1号溶液,仅加2滴2号溶液,其他操作相同。 5.5 1号和2号溶液分别为强碱和强酸溶液,一旦误入眼中请用大量请水冲洗。 5.6 本方法为国家标准分析方法改进后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省去了蒸馏步骤),与国标法相比某些样品的测定结果精密度较差,这就要求对超标样品进行至少两次以上的测试并送实验室准确定量。 (责任编辑:y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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