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资讯网
网站地图 RSS订阅
高级搜索 收藏本站
首页 新闻中心 技术中心 政策标准 专题 人物访谈 企业频道 展会信息 杂志专区 杂志下载
公告栏:

 

  当前位置:主页>特别关注>文章内容
国务院公布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条例
来源:中新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10 阅读次数:  
    中新网10月10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对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包括建立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等。

  据悉,对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法律责任,条例作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提出严格要求。条例规定,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制定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条例规定,监管部门对乳品要定期监督抽查,公布举报方式和监管信息,并建立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

  二是严格领导责任。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明确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监管部门不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后果的,或者滥用职权、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yanyan)
上一篇:质监部门全面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下一篇:化学专家呼吁加快三聚氰胺毒理试验研究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检验检测在中国
·塑料包装袋:如何面对6月1日禁限
·奥运食品按国际最高标准组织生产
·食品安全法怎样为食品安全护航
·食品添加剂新标准问世
·广东牛奶中毒事件污染源调查结果
·三鹿集团:密切关注奶粉事件 全
·李长江:食品问题不该一个部门管
· 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
·质检总局加强监管确保地震灾区食
·中国将打造更多世界级知名食品品
·石家庄官方调查初步认定:三鹿“
  相关文章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公众咨
·食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标准即将出台
·国际金融危机对食品行业的影响
·“I级响应”发出以后--中国政府
·我国积极救治肾结石患儿 已有一
·快讯:至15日8时全国共诊断食用
·三鹿集团向患儿及家属致公开信道
·河北采取多项措施处置“三鹿奶粉
·万余吨受污染三鹿奶粉将被销毁
·农业部将对50个奶业重点县展开鲜
·质检总局派出工作组检查三鹿奶粉
·河北提出对三鹿奶粉安全事故要坚
|  关于网站 | 网站地图 | 意见建议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
  Copyright © 2005-2008中商食品安全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