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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无证明 货证不相符 部分进口食品质量令人忧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19 阅读次数:  

    近日,我省检验检疫部门组织专项行动,对贵阳市内多家大型超市及冷库的进口食品进行了突查。发现部分商家无法提供有关进口食品检疫证明、进口食品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货证不符、标注的生产地货证不符等问题较为突出,此次突查中,几十种进口食品被就地查封。

    近两年来,随着我省部分消费者对进口食品日益强烈的消费需求,使得各大超市、商场内上柜的进口食品逐渐增多。采访中,记者发现消费者对进口食品的安全警惕性不足,商家在进口食品的进货环节上也“粗枝大叶”。与其他食品一样,进口食品安全质量一直是职能部门的监管重点。

    专项行动中的有关检查人员担忧地告诉记者,通过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有关合格证上都标有该食品的品类、数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如果发现货证稍有不符,按规定就视为非法进口。与购买普通食品一样,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般不会忽略食品的保质期,但往往忽略了该食品真正的产地和是否是通过正常渠道引进而来。检查人员表示,除了生产和保质期,这点更值得消费者提高警惕注意。同时,消费者要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安全意识,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保持“质疑辨别”的心态。

    与此同时,许多接受记者采访的筑城消费者表示,一般在购买进口食品时确实没有向商家要求提供可证明食品来源安全的意识。

    北京华联超市生鲜部负责人庞泽告诉记者,一般每一种进口食品都附有相关的合格凭证。但因为食品种类繁多,有关的合格单据不方便一一张贴在超市内,所以公司一般采取电脑存档的管理形式。至今,也还没有一个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向商场要求索看关于食品的检疫证、卫生证。

    省检验检疫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通过口岸直接进口食品的情况相当少,多是从发达口岸和沿海地区的经销商中进货。保证进口食品安全,除了要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增强安全意识、辨别意识,还需要诚信的商家。商家应该提高诚信度和保证进口食品安全的意识,一定要在进货环节中,向总经销商索取有关进口食品的卫生证书或检疫证书,并将随时进货的不同进口食品的有关单证对应更新、复印以供消费者查阅。


(责任编辑:f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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