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人民政府明确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现六突破
近日,新疆伊犁州人民政府明确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实现六突破。一是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要实现新突破。强化食
品安全的源头治理,强化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与示范,抓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认证;加强畜产品、水产品疫病防治工作,完善防疫
体系,实现质量卫生安全的全过程监督;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领域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和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
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退出机制;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各
项要求,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的食品卫生监督,基本杜绝集体食物中毒现象发生;加强药
品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房规范化建设。按照《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
》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和评价方法,进一步推动放心工程向纵深发展
。二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要实现新突破。继续开展对食品药品的重点专项整治。继续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
、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突出抓住节日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郊结合部
、城市农贸市场、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作为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开展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旅游景
点餐饮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织开展流通领域药品项监督检查,强化对特殊药品尤其
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以及药品、保健品广告的专项整治,全面检查GMP的执行情况,加强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规
划企业经营行为,改善市场环境。要坚持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制度,保障办案经费,集中力量严查彻查食品药品大案要案,始终保持对
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要实现新突破。理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农村食品药品“三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空白问题。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农村食品安
全综合监管机制、安全预警与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开展乡镇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示范区活动,通过示范
带动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把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手段,逐步
解决农村居民用药质量和药品价格问题。四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实现新突破。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制,形成分级响应、属
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建立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工作绩效
考核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健全伊犁州统一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
测、报告网络体系,尽快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五是信用体系建设要实现新突破。继续抓好信用体系
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信用征集制度、评价制度和信用信息发布制度,逐步建立信用信息
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互动。在现有基础上,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食品药品信用环境,树立食品药品
安全信用意识,全面形成诚信生产经营的社会氛围,使企业真正树立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六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要实
现新突破。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机制,拓宽和丰富食品宣传教育内容,扩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参
与权,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采取各种形式,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
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介绍识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方法,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件,引导广大生
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编辑:f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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