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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食品用塑料制品请认准Q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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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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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省质监局获悉,自国家启动第一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以来,我省已有157家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认准“QS”标志,以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用塑料包装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然而,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选用原材料不当或随便加入添加剂等造成了食品包装不合格,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 为强化对食品包装材料和产品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第一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39种食品用塑料制品市场准入,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饮用水桶、零售食品包装袋、方便面袋、膨化食品袋、一次性餐饮具、塑料奶瓶、用于儿童餐具和学生餐具的密胺塑料餐具等都在其中。 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质监系统已全面展开对未获证企业生产销售行为的查处工作,其中,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无论是否加印“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到2008年底,所有取得“QS”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等处明确标识“QS”标志;凡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明示“食品用”标识。同时,质监部门对我省400余家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目前已有199家企业通过审查,157家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 (责任编辑:wangco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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