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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不标添加剂将受罚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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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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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料、饼干等预包装食品中明明加入了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却不在其包装上标注的做法,今后将受罚。市质监局昨天透露,国家《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不标注所使用的添加剂,最高将被将处以1万元罚款。
据悉,《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附加的产品说明无法证实其依据的;文字或者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等。 (责任编辑:wangco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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