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资讯网
网站地图 RSS订阅
高级搜索 收藏本站
首页 新闻中心 技术中心 政策标准 专题 人物访谈 企业频道 展会信息 杂志专区 杂志下载
公告栏:

 

  当前位置:主页>政策•标准>政策>政策解读>文章内容
关于实施《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25 阅读次数:  

    为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于2007年8月27日发布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积极深入地学习和掌握规定内容,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该规定的贯彻实施。

    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食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在2008年12月1日前,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自2008年12月1日起,对此后生产加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1日期间生产加工的食品,不得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进行查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wangcongmin)
上一篇:国家将建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制度   下一篇:怪!同品牌红薯汁颜色差异大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关于《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建议
·食品安全法草案解读
·解读食品安全法草案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酝酿起草酱油
·专家解读中国首个《食品营养标签
·张裕葡萄酒质量综合分级体系接轨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出台
·五项管理制度为食品安全市场保驾
·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各方意见
·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几点思
·白皮书为中国食品企业正名
·国家质检总局明确食品中添加药物
  相关文章
·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产品竞
·《食品安全法(草案)》将食品安
·国务院法制办就《生猪屠宰管理条
·关于《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建议
·食品安全法草案解读
·解读食品安全法草案
·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各方意见
·五项管理制度为食品安全市场保驾
·白皮书为中国食品企业正名
·GB/T 22000-2006在企业运用过程
·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几点思
·葡萄酒新标已实施 部分商家仍违
|  关于网站 | 网站地图 | 意见建议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
  Copyright © 2005-2008中商食品安全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