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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成本不得超过商品售价的15%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作者:徐博 发布时间:2008-09-10 阅读次数:
国家质检总局9日举行《限制商品过度
包装
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该条例(草案)包括过度
包装
的判定、法律责任等,要求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除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除初始包装成本外,商品
包装
成本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相关质检部门可对违规行为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yan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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