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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何时能安全?——代表委员建议尽快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法
来源:央视国际 作者:顾瑞珍 谭浩 发布时间:2008-03-21 阅读次数: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 假烟、假酒、假食品……一直是老百姓最头疼的事,也是代表委员们最关注的事。两会召开后,在所收到的议案和提案中,食品安全问题排在首位,共有233名代表联名提交了尽快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法的议案。

  “我们急需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法,将法律关系由食品卫生领域扩大到食品安全领域,同时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的处罚力度。”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说。

  英国食品标准局最近发出全球食物安全警告,宣布近400种食品受致癌工业染料“苏丹红”一号色素污染,必须回收。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卫生局局长张愈说:“这场‘苏丹红’恐慌对于频频发生安全危机的中国食品行业来说具有警示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陈守义认为,在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项活动的实施也进一步说明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方面仍存在问题: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组织实施上有较大困难;由于权责不统一,无法实施责任追究。

  “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认为,国家应确定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颁布专门的食品安全法。

  陈守义委员建议,建立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卫生、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配合,覆盖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的食品监督管理体制,特别是对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fa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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